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学、民办中学:
今年福州市中招考生照顾政策已定,福州地区凡有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应根据2006年福州市中招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办理有关手续,为了让此项工作能顺利进行,现将办理手续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种证明材料办理的要求:
1、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由学校初审盖章后分别送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德育处(科)、教育局团委审核签章。
2、省、市级科技创新比赛获奖、电脑制作、五学科(数、理、化、生、信息)竞赛获奖,由学校初审盖章后送福州市教育局中教处审核签章。
3、声乐、器乐、舞蹈、美术、书法比赛获奖,体育比赛获奖及获国家级二级运动员称号的,学校初审盖章后送福州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核签章。
4、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劳模子女分别提供市级以上烈士证、当地公安局证明、劳模证及户口簿。
5、当地驻军子女由驻军部队出具证明。
6、驻守在边远山区、海岛和沿海突出部的军队干部子女由驻军部队出具证明及当地学校证明。
7、归侨学生、华侨(归侨)子女、台籍考生及港澳台同胞,由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侨办、台办出具证明及户口簿。
8、残疾学生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及学校证明。
9、少数民族考生由县(市)区以上民宗局出具证明及户口簿。
10、农村一女领取《独生子女子女光荣证》和农村二女结扎户子女由县(市)级计生办出具证明。
11、各类国民教育系列(不含党校、军事院校)的教师子女;、受省、市表彰的优秀教育世家的直系教师子女;在农村工作15年以上的在职(含离、退休)教职员工子女。由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院校出具的证明。
二、《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办理审核程序:
(1)、《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由学校于6月12日前在福州市教育局中招网上下载。(网址:fzszzb.cn)
(2)、考生到所在学校领取《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后进行填报。
(3)、6月19日—6月21日考生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明手续。22日前将《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送交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审核手续。
(4)、初中学校于6月22日—6月24日将学校初审结果及考生相关证明材料统一报所在县(市)中招办审核,市区学校报福州市教育局中教处审核。6月26日各县(市)中招办将审核结果报福州市中招办。
福州市中招办
2006年5月10日